发布时间:2023-05-04
近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发布了《关于表彰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宜春学院政法学院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特此报喜
版权所有 @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
办公电话:0795-320123 传真:0795-3200618
备案编号:赣ICP备14007930号-3 赣公网安备360900020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