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新专业建设为重点,加强本科专业建设,适度开展专科专业教育,促使学院专业建设形成思政、法律、公管为主,历史、社会、哲学结合,协调发展,师范与非师范教育并举的多学科专业体系。
二、专业建设总体目标
坚持以培养厚基础、重能力、有思想、有水平的应用型合格人才为目标,坚持全面建设与重点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全面建设新专业,使新办专业达到合格标准,分期、分批建设好2—3个重点专业,使相应学科在江西有一定的影响,继续进行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准备2006年申报历史学专业、2007年申报社会学专业、2008年申报哲学专业,力争建设2—3个省级品牌专业。2006年下半年开始与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力争成为学校第一批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院。
三、专业建设基本原则
(一)以本科专业为主体,适度开办专科专业,努力申报研究生教育的原则
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基础,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学院要把本科专业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原有的专科专业以内部建设为主,不再扩大招生,努力争取尽早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以社科公共课为基础,以思政、法学为主体,不断拓宽专业领域的原则
在学科门类上以社科公共课为基础,以思政、法学为主体,不断拓宽专业领域,思政、法学、公管、历史学、社会学、哲学相结合的原则。
(三)符合社会、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合学院定位的长远发展原则
专业建设要紧密结合社会、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学院的专业建设和发展一是要与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根据社会需求人才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的培养方案;二是要与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相适应;三是要考虑专业自身的发展前景和对学校整体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四、专业建设具体措施
(一) 加强领导,积极配合
专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学校教务、人事、财务、科研、招生等等部门密切相关,与广大教师直接关联,上下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切实解决专业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必须加强领导,集思广益,全盘考虑,以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利益为出发点。
(二) 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成立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即学院学科建设委员会),规划和领导学院的专业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落到实处,积极组织专业建设自查自评。
(三)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思政、法学、公管等本科专业是学院专业建设的根本,对这几个本科专业建设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在专业建设上必须树立以本科专业为主专科专业为辅的思想,重点建设2—3个优势本科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争取评为省重点学科和品牌专业打下基础,为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四) 新办专业,政策倾斜
学院准备逐年申报历史学、社会学、哲学等专业,对新办专业的建设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采取一定的倾斜政策,优先引进、培训教师,优先增添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优先购置图书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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