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新需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帮助他们能够脱颖而出,为学生创设一个光明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增强核心竞争力,成为人才市场的“抢手货”。 学校经研究决定在政法学院开展“法学双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双学位”、“公共事业管理双学位”教育工作。
双学位是指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限内,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主修一个专业,再学其它一个专业,完成两个本科专业课程获准毕业,即可同时获得两个学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
我校非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全日制11级本科生,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第一专业连续两学期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注册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双学位并按课程计划开始学习。
二、报名注册事宜
1、报名同学6月11日前填写好《宜春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交自己所在学院审核后交政法学院教务科(文N205对面)。
2、7月2日在政法学院网站公示录取名单,通知学生是否接受其为双学位的学生,并为接受注册的学生建立档案。
三、证书获得
注册学生通过相关课程的学习,经过考核通过即获得学分,并记入“法学双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双学位”、“公共事业管理双学位”成绩册;课程不及格准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注册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可提出学位申请,教务处经过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颁发注有主、辅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注有双学位的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文件规定按两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500元
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800元
缴费:2013年9月1日~5日,被录取的学生应主动前往财务处缴纳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习形式
9月15日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及节假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习形式采取课堂讲授、课外自学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教材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使用的相同。
六、咨询电话
政法学院教务科(文N205对面)3200832 简老师18979519338
郑老师13879558979
周老师13979518583(校内网)
即日起开始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