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校党委决定,从2013年8月下旬开始,在全校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宜学校党字〔2013〕18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简称“四风”),充分发扬我院联系师生、服务师生的好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联系师生、服务师生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切实把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始终。
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查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
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
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四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目标任务
学院党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党员中开展,重点是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
主要任务是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 “四风”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紧紧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地方本科院校”和建设这个根本目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校情出发,把“中国梦”和“强校梦”作为我院开展活动的最大实践和需要取得的最大成果,以实干兴校、务实强院为己任,全面改作风、强质量、促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和谐进取的学风、教风和院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正能量。
四、基本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解剖自己,善于帮助别人,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开门搞活动,全过程组织师生有序参与,让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一般干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8月下旬开始, 2013年12月完成,前后约四个半月,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第二阶段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每个阶段约一个半月时间。其中,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从8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从10月初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六、主要活动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拟分三个阶段开展15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详细安排见附件)。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为活动开展提供坚强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政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洪萍
副组长:聂火云 范松仁 胡文琴(常务)
成 员:杨学龙 易 瑜 王淑娥 郑建明 邹建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学龙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活动要求
1.增强认识,形成共识。全院党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上来。
2.在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学院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体现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具体行动中;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严格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部署,做到基本环节不少,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结合实际设计安排“自选动作”,努力探索创新“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载体和有效抓手。
4.切实做好活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板报、学院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反映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导向。
附件:政法学院党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表
阶 段 | 序号 | 名 称 | 时 间 | 内容 | 责任人 |
第一 阶段 | 1 | 党政 联席会 | 传达上级和学校 有关精神 | 聂火云 | |
第一 阶段 | 2 | 动员 大会 | 进行全面动员 | 张洪萍 | |
第一 阶段 | 3 | 专项 学习 | 9月上旬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 张洪萍 |
第一 阶段 | 4 | 专题 学习 | 9月上旬、中旬 | 研读有关材料 | 各党支部书记 |
第一 阶段 | 5 | 理论 研讨 | 9月中旬 | 思政课师生讲坛专题研讨群众路线 | 聂火云 |
第一 阶段 | 6 | 观看专题片 | 9月中旬 | 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 | 胡文琴 |
第一 阶段 | 7 | 听取 意见 | 9月下旬 | 收集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 杨学龙 易 瑜 |
第二 阶段 | 8 | 查摆和剖析问题 | 10月上旬 | 查摆和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院领导 |
第二 阶段 | 9 | 互相 谈心 | 10月中旬 | 院领导之间 相互谈心 | 院领导 |
第二 阶段 | 10 |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 10月下旬 | 班子成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 院领导 |
第二 阶段 | 11 | 民主 生活会 | 11月上旬 | 开好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 | 院领导 |
第三 阶段 | 12 | 制定整改方案 | 11月下旬 | 针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 杨学龙 |
第三 阶段 | 13 | 专项检查整治 | 12月上旬 |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 | 院领导 |
第三 阶段 | 14 | 制度 建设 | 12月中旬 | 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 杨学龙 |
第三 阶段 | 15 | 活动 总结 | 12月下旬 | 撰写总结报告,召开总结大会 | 杨学龙 |
中共宜春学院政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