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政法学院总支委员会
政法团字〔2016〕03号
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团支部、院学生会社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五四精神,切实落实全省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努力形成全省各级团组织创先进、团员团干部争优秀的生动局面,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统一开展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现将团委文件全文转发(见附件),各团支部组织积极申报。
附件:宜学院团字〔2016〕02号《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特此通知
政法学院团总支
2016年3月10日
政法学院团总支 2016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宜学院团字〔2016〕02号
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五四精神,切实落实全省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努力形成全省各级团组织创先进、团员团干部争优秀的生动局面,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统一开展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学校战线推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团市委《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院团总支根据文件指示,结合本院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根据名额分配(各项目各有一个)于2016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校学生团工委办公室(大活509),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逾期未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学校战线推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
3.申报所需材料清单、填表说明
4.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15年度“全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学校战线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学少部、非省属各高校团委、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中职会员单位:
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学校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学校共青团团员在省委和团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岗位、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评选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赣青办发〔2016〕8号)的统一部署,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组织全省学校共青团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推报工作(省属本科院校高校推报工作已另行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5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
7.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5年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团委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四)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团支部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评选名额
本次学校共青团共将推报“全省优秀共青团员”103名、“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49名、“全省五四红旗团委”36个、“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62个。根据团省委学校部《关于2015年度全省高校和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评议结果的通报》精神,请各相关团组织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所有项目可按照2:1比例进行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认真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坚持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确保推荐出来的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坚持择优推荐。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学校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学校团员青年参与此次评选活动。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遴选。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坚持选学结合。各级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本地本单位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加强团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和自我提高的过程,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4.按时上报材料。请认真对照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2),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3),准备有关材料,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以上材料务必于3月21日17:00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 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 系 人:邱 瑶
联系方式:0791-88910814、88910813(传真),18770096178
邮 箱:
jxxxb04@163.com(设区市团委)
jxxxb02@163.com(非省属本科院校)
jxxxb05@163.com(省团协中职会员单位)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东6-114
邮 编:330036
附件2:
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三区”团工委,市直各团组织及大中专院校团委:
“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是共青团宜春市委授予全市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进行评选并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善于创新创造,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含)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5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县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5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1个或以上的青年空间,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空间的优先考虑。
6.团委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含)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团支部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含)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总支)。
二、申报名额
1.各单位团组织按照附件1所分配的名额推荐,所有项目评定均采取差额方式进行。
2.各单位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名单应兼顾战线分布,注意结构合理;要拓宽视野,广开渠道,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社区、学校等领域中符合条件的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
三、申报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坚持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确保推荐出来的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要严格程序,充分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综治、计生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各级团组织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要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排序。申报材料包括:(1)县级团委推荐报告。(2)申报表(正反打印)、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名单汇总表(加盖县级团委公章)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1份。(4)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党组公章)。(5)在江西青年志愿服务电子信息平台中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的全屏截图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催报;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贺洁 李辉
联系电话:0795―3286663
电子邮箱:jxycgqtzxb@163.com
通讯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0547室
附件3:
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一、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所需材料
1.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公示证明材料(由公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
二、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所需材料
1.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公示证明材料(由公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
三、申报2015年度“全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所需材料
1.2015年度“全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属地乡镇街道团委出具的参与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
4.荣誉证书和换届文件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
说明:
1.以上所有材料均按一式两份分装报送;2.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4:
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入团时间 | 学历 | 联系电话 | |||||||||
成为注册志愿者时间 | 年 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所属类别 | |||||||||
家庭主要成员 |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简 历 学习和工作 | ||||||||||||
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市级团委以上 | ||||||||||||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市级团委 |
(盖 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省级团委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5:
2015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成为注册志愿者 时间 | 年 月 | 本人联系电话 | 所属类别 | |||||
工 作 简 历 |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 |||||||
从 事 团 工 作 经 历 | ||||||||
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市级团委以上 | ||||||||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市级团委 |
(盖 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省级团委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6:
2015年度“全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团支部 全 称 | 所 属 类 别 | |||||||||||||
所在单位全称 | ||||||||||||||
地址邮编 | 联系电话 | |||||||||||||
近
三
年
情
况 | 团 员 数 | 2013年 | 发展 团员数 | 2013年 | “推优” 入党数 | 2013年 | ||||||||
2014年 | 2014年 | 2014年 | ||||||||||||
2015年 | 2015年 | 2015年 | ||||||||||||
2015年应上缴团费数 | 2015年实际上缴团费数 | |||||||||||||
换 届 情 况 | 换届 时间 | 换届后的团支部(总支)委员情况 | ||||||||||||
人 数 | 平均年龄 | |||||||||||||
开 展 活 动 情 况 | 年 度 | 开展活动次数 | 参加活动总人次 | 活动经费总数 | ||||||||||
2013年 | ||||||||||||||
2014年 | ||||||||||||||
2015年 |
近五年获得市级团委以上荣誉情况 | |||
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年度开展的主要活动和青 | |||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 级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级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 级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军队、街道社区、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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