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政法学院总支委员会
政法团字〔2016〕0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
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支部、院学生会社联: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优秀典型和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根据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政企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现将团委文件全文转发(见附件),各团支部组织积极申报。
附件:宜学院团字〔2016〕10号《宜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
特此通知
政法学院团总支
2016年4月12日
政法学院团总支 2016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宜学院团字〔2016〕10号
宜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
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优秀典型和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根据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政企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宜春学院团委学生秘书处
协办单位:各院团总支
成立宜春学院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组委会。
主 任:余新卫
副主任:王 璜
委 员:张远丰 张 峥 王俊峰 贺光华 李 捧 黄书敏
李丹丹 卢 怡 汤 俊 易 薇 陈礼刚 南建忠
汤林海 刘 婧 钟 锴 文 武 黄 � 王 伟
刘艳琴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团委学生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 峥(兼)
成 员:林婷婷 董甜恬 涂文明
二、参评范围
宜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参评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详见附件1)
四、奖项设置
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五、活动安排
(一)校内宣传阶段(2016年4月20日前)
校团委和各院团总支通过海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二)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4月27日前)
各院团总支负责动员、组织有意向的同学院内申报。同时,按活动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者进行院内初评。
最后,请各院团总支至少推荐1名先进个人上报,并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纸质稿于4月27日(周三)18:00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505室,同时将电子稿统一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三)校级遴选及公示阶段(2016年4月27日―5月8日)
完成申报后,宜春学院组委会对所有申报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四)报送材料阶段(2016年5月8日―5月10日)
校团委将以学校为单位按省里有关要求和项目名额数向省组委会报送相关材料。
(五)省级推荐阶段(2016年5月底前)
省级推荐前,将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赣青团学”(账号:jiangxixuexiaobu)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投票起止时间为5月12日9:00至5月22日18:00。投票结束后,由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政企部负责同志及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省级评委会,对高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进行复选,初步确定获奖候选人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全国评委会。
(六)全国评定阶段(2016年6月20日前):
由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电信集团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评委会,对省级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2.申报表
联 系 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15727575553
邮 箱: 2354130184@qq.com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 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第三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天翼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飞Young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二、参评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 参评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分为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定三个阶段。
三、参选条件
第六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的参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参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以上成果、奖励等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 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 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 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遴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遴选活动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赣青团学”(账号:jiangxixuexiaobu)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遴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将在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 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
附件2:
申报表
高校: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个人 免冠 照片 | |||||||
所在院系、专业及年级 | 上学年专业排名 | ||||||||||
手机号码 | 邮箱 | ||||||||||
主要事迹(详细内容及证明材料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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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省级学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
省级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省级电信公司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2份(可复制);有科技成果者须附专家鉴定意见;“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在“省级团委意见”一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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