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班主任: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引导广大同学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响应宜春学院学工处、团委2014年10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的通知》,请各班级加大不文明行为督查力度,落实督导结果,特布置如下:
一、不文明行为督查的基本内容
1、学生在宿舍玩网络游戏:为保证不影响学生正常时间休息,督查人员监督检查按规定时间就寝后仍在玩网络游戏的现象,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2、公共场所吸烟:为了创造公共场所良好的无烟环境,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践行国家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公共场所尤其是宿舍内禁止吸烟,督查人员特别要加大学生在教室或宿舍内吸烟现象的检查。
3、学生宿舍卫生情况:为了创造干净、整洁的宿舍环境,保障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有序开展。
4、上课玩手机情况:为了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提高课堂效率,所以要加强大学生在课堂内玩手机的监督。
5、上课穿拖鞋、穿背心情况:为了强加学生上课的课堂纪律,禁止学生上课期间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
6、小广告清理: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督查人员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尤其是宿舍区域各类小广告的清理情况。
二、不文明行为督查的具体安排
1、充分利用线上宣传与宣传栏等开展一次集中不文明行为督查活动,每周一将对情况优异的班级进行宣传报道。
2、请各班级通过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文明素养的养成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创建和谐文明校园。
3、学工科将加强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考评,坚持日检查、周小结、月评比、学期总评的制度,要注意重在表彰激励,评价结果要和学生本学期综合测评结合。学工科每学期对各班级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工作的督查结果与该班级本学期考核、评优挂钩。
4、开展“文明校园从我做起”活动,学习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5、各班每月对本班学生进行文明评比活动,推荐给学工科。每月院里对每班的的推荐人员进行嘉奖。激励更多的学生向他们学习,营造“学习文明,争做文明先锋”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围绕主题,根据活动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活动结束后,请各班级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电子稿形式报政法学院学工科。
政法学院学工科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