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浪海,男,中共党员,宜春学院政法学院15级法学(1)班的学生,曾获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曾任校心理卫生协会学术部部长、院组织兼心理发展部部长;现任院学生会副主席、17级法学一班班级助理;荣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因个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随后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各方面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被列为中共党员。
一、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党的知识
刘浪海同学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修养。每当支部开展活动时,该同志总是认真领会相关指示精神,通过学习有关材料,开阔思路,提高自身党务理论知识,加强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现实问题的思考,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该同学时刻牢记要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并且在各个方面都严格要求自我,在思想行动上为同学们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虚心求教,接受同学监督。并且坚持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掌握国内外重大时事动态,具有一名大学生应有的职责感。
二、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成效
刘浪海同学作为17法学一班级助理,始终坚定为同学服务的信念,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组织一系列有特色,有创新的班级活动,并将这些活动于学校学院的相关要求结合,形成了独特的班风增强了17法学一班级的凝聚力。担任院学生会副主席期间,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积极完成院里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学生会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做好学生会的建设工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努力为大家服务,并在其他方面提供最大的便利。该同学在各方面关心帮助同学,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起到了一定的榜样作用。
三、有序安排学业,准备冲刺法考
刘浪海同学在学习上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学习认真刻苦,踏实勤奋。在准备法律资格考试前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课前做好预习,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好学习计划充分安排课余时间,抓紧一分一秒准备法律资格考试,在按时完成学业的基础上,做好复习,同时,有意识的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学习专业之外的内容,最后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本次法律资格考试。该同学为了强化自己的知识水平,拓展自己的能力,积极参加课外活动,荣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在各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四、生活严于律己,主动奉献自己
刘浪海同学在生活中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中努力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同学遇到困难时,主动伸出援助之手,都会力尽己所能的帮忙解决,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在生活上,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合理利用各种资源。课余时间,该同学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利用暑期时间用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潜力。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留美期间的各种困难,不断实现自我的认识价值和追求,自身的实践能力也得到了良好的锻炼,获得了同学、老师们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