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学生通讯员 周丹 张梦瑶 彭美倩)据了解,2021年1月1日起,江西省宜春市正式施行《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管理办法。在此期间,我们有幸采访到了起草研究《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团队的代表罗许生老师,并就该《条例》展开相关探讨。
改善城市形象,助推文明之风。采访中,罗许生老师向我们提到,“参与《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起草研究,一方面因宜春市将文明行为条例的起草委托给宜春学院政法学院团队的客观条件存在,另一方面则是个人责任感的驱使,宜春城市面貌的改变与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能够很大程度地提高城市的竞争力,从而有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怀揣着这样的初衷,罗老师正式开启了对此项法规条例的起草与研究。立法的过程是对无数变量的协调,罗许生老师回忆在起草研究《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遇到的困难时,他说:“文明条例的制定历经了很长的时间,在庞杂的法律体系划分中,每一步都需要斟酌慎重。所以,反复的调研与修改是在起草研究这项条例时最常见的一个事情。”征求意见、寻找方向,把法的制定落实到每一个字的运用上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让普通民众理解并去遵循,是一项看似简单却极其困难的事情”罗许生老师跟我们谈到,“立法语言怎样减少歧义的产生是他们遇到的第二个坎。无一例外,解决这个问题要做的还是调研与修改,因此又回到最初的第一个困难上,这便是在起草研究《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过程中最直接反映出的问题。
采访现场,罗许生老师正在向我们讲解
困难的攻克下,给人的印象也随之加深,我们随即询问到罗许生老师,在这个条例的起早研究中最为印象深刻的事情,他说:“条文的认识不一致使得解释说明的变得尤为重要,在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交流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必须要去深入实践。问题在基层的反馈是具体的,这就促使我们要去思考怎样去实践,才能解决真正的实际问题,只有民众理解,切实可行,城市的文明构建才能更上一层楼,这也是这项条例颁布后现实意义的存在。”
《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过长达一年的时间,得以颁布实施,倾注了各方的心血与期盼。直观深入去了解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罗许生老师跟我们介绍到,“这项条例共有六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文明行为规范、鼓励和支持、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内容的整体以倡导性规则为主,强制性规范多在一些特定的方面。而设定上更是彰显了宜春特色,以“生态文明旅游宜居城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文明城市的打造进程是整体的趋势。坚持问题导向是这项条例的另一个特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决好问题才找得准方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出了此条例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2020年以来,中国乃至世界都面对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型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针对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生命健康深层次的思考,环境卫生、城市治理、文明规范这无疑成为了当下的焦点。所以我们也以此向罗许生老师了解了《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里的相关规定。罗许生老师耐心的解释到:“当发生了这场事件后,条例的内容上便做出了专门的添加,例如公筷公勺的使用、分餐制、禁食野生动物等都给朝着健康的城市环境方向发展,筑起了法律与文明的高墙。这是法律的与时俱进,也是《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可靠性、可行性的体现。”
罗许生老师介绍《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最后,面对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罗许生老师也向我们表达了他对于其实施后的预期,希望在政府与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文明条例得到遵循,文明行为得到践行,文明之风得到宣扬,使宜春市的城市形象提升,同时,全面响应国家文明城市构建的号召,增强城市竞争力,成为健康发展的生态宜居文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