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
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公正、高质、高效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毕业生以适应领域广泛和择业竞争力强为主要特点,可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企业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在立法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在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从事治安管理、案件侦查、法律监督、审判、监狱管理等工作,担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人民警察等;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担任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企业事业法律顾问等;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法律教学与研究工作。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公共事业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知识和能力兼备,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能熟练运用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公共、协作和市场意识,具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单位从事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政府机关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科教文卫体、供电、供水、供气、邮电、公交、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部门、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非营利组织(中介机构、公益团体和社会福利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咨询等工作;电力企业及其他企业行政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核心课程:管理学、政治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管理心理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等。
3.知识产权
培养目标: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形成了“法学+知识产权+工科”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院同各级法院、检察院、地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事务所等部门建立了长效的实习合作关系。本专业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比较全面、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的法学思维,具有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和较强的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人格心理素质和崇高的法治精神,本专业主要为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及政府机关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核心课程: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
4.城市管理
培养目标:专业面向城市公用事业部门、社区、城市管理与规划部门及相关研究、企业化组织,培养系统掌握现代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城市建设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方法、手段、技能和思维理念,能胜任城市建设规划、社区、发展、管理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具备新时代城市“制、智、治”理新发展理念的高级应用型、技能型管理人才。城市管理专业自2016年开始招生,是江西省首个获批招生的此类本科专业,2019年获批校级一流培育型专业,纳入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行列。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机关、城市规划、建设、执法及综合管理部门、城市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城市建设相关企业和教育科研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也可在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管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发展史、城市管理学、城市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城市数字化管理、公共伦理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定量分析、社会调查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