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学生通讯员吴怡兰)为让同学们充分了解民法典相关知识,适应民法典下的环境,9月16日上午九点,政法学院于二教楼东二203开展了以“民法典下的环境”为主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陈淑文老师担任主讲人,21级全体新生参与本次讲座。 陈淑文老师发表讲话 讲座伊始,陈淑文老师从同学们“大”环境和“小”环境的变化引出民法典下的“大”环境和“小”环境。在讲解民法典下的大“环境”时,陈淑文老师首先以民法典的产生历程开篇,讲述民法典形成的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随后,陈淑文老师通过解释“以人为本”、“权利本位”、“意思自治”、“市场思维”四个核心关键词,来描述民法典的重要性质及其主要特点。 同学回答问题 为活跃讲座气氛,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陈淑文老师就“如何保护自身财产”问题与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探讨,21级公管班的一位同学告诉我们:“在保护自己财产时,我们应当遵守产权保护三个原则,合理运用法律法规,在不侵犯他人权益情况下,保护自身权益。” 在讲述民法典下的“小”环境中,陈淑文老师指出,“个人生活环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她通过列举多种维权方式深入阐述在日常生活中,法律在维护生活秩序中的重要作用。陈淑文老师表示,我们可以通过确立物权的“归属”和”利用”的规则等来保护自己的财产,通过签订合同来确定与他人的交易规则,通过人格权维护隐私及个人信息,等等。在婚姻和谐关系方面,陈淑文老师深入讲述了离婚冷静期、离婚经济补偿、夫妻债务等制度的构建基础和理由,以此维护婚姻关系,同时也彰显了民法保护婚姻中贡献较多一方利益的精神。最后,陈淑文老师为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下“生态环境”和“营销环境”的影响,使在场新生对民法典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民法典下的环境讲座 在此次讲座中,陈淑文老师细心讲解,让同学们充分了解到民法典对当下”环境”的影响,认识到了合理运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也希望同学们能够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