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男,汉族,1977 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宜春学院政法学院专任教师。自投身教育事业以来,至今已有25年教龄。刘斌老师始终坚守教育初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学习,努力实践,恪尽职守,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默默耕耘,以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先后多次荣获宜春学院“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立德树人的深刻内涵。 在教学领域,刘斌老师担任了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的《商法学》《竞争法学》《证券法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房地产法学》《海商法学》等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法学教学岗位上,坚持始终不忘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用党的理论引领、规范日常教学工作。把党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主张传授给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珍视党员荣誉,维护党员形象,站牢站稳站好讲台。在日常教学中,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生动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教学效果良好,所讲授的课程非常受学生欢迎。 教育事业是一项爱心工程。秉承我校“大爱育人”的办学理念,刘斌老师在“育人”领域倾注了最多的时间和心血。他关爱学生,用强烈的责任感、人格魅力和道德风范来影响和教育学生,缩短师生之间的感情距离,在思想、心理和学习等方面关爱学生,尽力为学生排忧解难。班主任工作是很有挑战性的工作,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世界,要想成为每一个学生的朋友,要想得到每一个学生的信任,需要付出很多的心血。他利用上课、下寝室、个别谈心谈话的方式,通过QQ群、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对学生进行专业引导和学习督促;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的优良品质,引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在他的悉心指导下,所带2019级法学四班法考客观题一次性通过率达到46%,2021级法学三班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就业工作是班主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在毕业季,刘斌老师为学生制定就业规划,通过班级微信群、主题班会等渠道,及时转发招聘信息,宣传积极的就业理念,引导学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理念;组织职业规划主题班会,与学生一对一交流,引导学生明确就业方向,做好职业规划。通过实时更新就业记录、及时传递就业信息,为学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指导与推荐。同时,他还充分利用自己的同学资源和校友资源,持续为学生推荐各类实习单位和就业岗位,许多学生进入了省内外的律所从事律师工作,也有很多学生考上了公务员、事业单位、银行等优质就业岗位,因工作成绩斐然,他本人获评学校2023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在社会工作方面,刘斌老师积极参与宜春市普法骨干暨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的多期培训工作,讲授《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法》等内容;多次参与政法学院与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校共建活动,为检察干警的理论调研和论文写作提供智力支撑;参与宜春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的案件复议工作,为宜春学院法学人服务宜春地方发展贡献力量。 刘斌老师以他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在教育这片沃土上辛勤耕耘,培育出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他深知,教书育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他将继续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而努力奋斗。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立德树人的使命,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是政法学院立德树人的典范。
图文一审:张 鑫 图文二审:罗许生 图文三审:江海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