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我院党委书记江海华、院长黄心华、副院长罗许生、教学与科研管理科科长周红一行前往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对我院在检实习学生进行实地检查,并与宜春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就实习总结、深化进行座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彦斌等出席会议。 本次实习共有9名法学专业学生在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实习,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多个业务部门。同学们通过旁听庭审、协助案件办理、参与检察听证、实地观摩公益诉讼履职等多样化实践,对检察职能与法律实务有了更直观、深入的认知。“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学生代表在汇报中表示,“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证据梳理、文书撰写等工作,我们将课堂所学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职业素养和法律思维得到显著提升。” 黄心华对宜春人民市检察院为学生提供优质实习平台和机会表示感谢。他指出,从实习反馈来看,同学们不仅实现了“书本知识”到“实务能力”的有效转化,职业认知更加清晰,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实习成效达到预期,希望以此次实习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深度。 张乐对同学们的实习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同学们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深入办案一线,将法学理论有效运用于检察实践,在各方面取得了扎实进步,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潜质,真正做到了“学有所获”“践有所得”“业有所成”。 江海华、黄心华还就人才培养改革、互聘实务导师、联合开展案例教学、重点课题共研等方面与宜春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多项共识。 此次实习检查,不仅是深入了解了学生实习动态的需要,更是落实宜春学院与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协议的具体行动,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区域法治建设输送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图文一审:周 红 图文二审:罗许生 图文终审:江海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