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学生通讯员邓晨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领会践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10月30日至31日,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基地——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江西省教育厅与司法厅重点研究基地——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宜春学院政法学院主办的第三届乡村振兴与乡村法治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宜春召开。 31日上午9:00,学术研讨会在宜春学院政法学院会议室举行。遵义医科大学谢仁生教授、王俊教授、吴燕婷老师、刘勐老师,广西贺州学院张百顺教授,湖南理工大学孟磊教授,宜春开放大学谢敏红教授,景德镇陶瓷大学熊一兵副教授,萍乡学院罗燕妮副教授、罗骞老师,卢梅丽博士,宜春学院赵志刚教授,宜春学院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袁群,政法学院院长黄心华、政法学院副院长罗许生教授,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黎鸿教授、副主任贺冬博士等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开幕式由政法学院院长黄心华主持。
研讨会现场
政法学院院长黄心华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政法学院院长黄心华对莅临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宜春和宜春学院政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期待专家学者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和乡村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实践研究,把今天研讨形成的思路转化成课题、调研报告、智库建议,为乡村善治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袁群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袁群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辞,对到场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并向各位领导嘉宾详细介绍了政法学院、科研平台发展现状,认为相信通过各位专家的深入交流和思想碰撞,对乡村振兴与乡村法治社会建设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法学院副院长罗许生教授主持学术论坛 学术研讨会由政法学院罗许生教授主持,他表示本次研讨会围绕乡村治理、乡村法治社会建设、基层纠纷化解等议题展开交流,陈淑文副教授、陈红艳副教授担任评议嘉宾。与会专家学者依次作学术分享,各抒己见、交流互鉴。
遵义医科大学谢仁生教授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扫盲运动与乡村治理作专题分享。他梳理了扫盲运动的两个发展阶段,指出扫盲运动以文化教育为主,结合政治、生产与卫生教育,采用因地制宜、灵活多元的教学方式。扫盲运动不只是识字普及,还承担着政治认同培育、新社会道德教化、破除封建迷信、普及卫生常识的功能,依托组织网络实现社会动员,重塑乡村社会价值观念。相关工作做法与思路为当代乡村治理建设提供了历史启示。
广西贺州学院张百顺教授以民族地区乡村纠纷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机制为中心展开分享。他提出,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并非两套独立机制,二者存在内在逻辑关联与协同空间。研究指出民族地区纠纷治理面临风险预警机制实效不足、传统治理方式创造性弱化、共同体意识嵌入不够等现实困境。文章重点探讨协同运行机制,主张立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风险前置排查、分层分类处置、修复关系线索、强化党建引领等方面完善治理链条,激活本土治理资源,推动纠纷减量、关系修复。
湖南理工大学孟磊教授以基层群众自治权实现的张力及纾解为主题展开分享。结合村委会、居委会组织法修订背景,他梳理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中存在的四重张力,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多个维度,同时指出行政干预、数字化治理、自治组织依附性等现实困境。他提出可以从健全自治规范体系、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引入扶助型原则等路径,对自治权运行中的矛盾进行纾解,推动基层自治提质增效。
萍乡学院罗艳妮副教授围绕秋收起义前后乡村社会治理革新实践与历史启示作分享。她梳理了起义前后乡村治理的混乱局面,聚焦1921年之后开展的治理革新,从权力重塑、秩序重整、基层治理模式探索等方面展开论述,介绍早期党组织唤醒群众、重建乡村秩序的实践,分析早期调解、法治相结合的治理雏形。她总结这段历史带来的启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柔性调解与法治手段相融,为当代红色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提供历史参考。
宜春开放大学谢敏红教授以数字治理驱动乡村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主题展开分享。她提出数字化手段能够拓展线上法律服务、远程调解、线上普法渠道,破解乡村法律服务半径大、法律人才短缺的难题。同时她指出当前实践中存在平台分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考核催生数字形式主义、数据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她认为数字治理只是工具,需要贴合基层实际完善制度安排,坚持需求导向,统筹数据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兼顾弱势群体帮扶与隐私保护,让数字化真正服务乡村法治建设。
萍乡学院罗骞老师对近期情理法融合下乡村矛盾源头化解的地方实践与思考进行了分享。他指出当前相关研究对源头治理、情理法融合机制、融合边界等问题仍阐释不足,以萍乡地区为案例样本开展研究,剖析乡村矛盾在情绪、身份层面的转化过程。研究提出情理法融合是三角供给结构,需要多条供给线同步协同才能发挥治理成效,同时也要警惕情理调解潜藏的宗族压迫等风险,强调法律是底线,情理调解应当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为乡村矛盾源头化解提供新的分析思路。
景德镇陶瓷大学熊一兵副教授围绕“习法成器,法润乡村:校地双向赋能的景德镇乡村法治建设实践”主题进行了分享。他介绍学校联动地方司法部门,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公益服务,把法治课堂延伸到乡村一线。团队依托师生力量开展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婚俗法治教育、生态法治保护等实践,还结合陶瓷地方特色、少数民族村治理、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开展特色项目。他提出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把论文写在乡土大地上,以高校法治资源赋能基层,探索校地协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路径。
卢梅丽博士围绕乡村课后教育服务的法治保障与协力治理进行了学术分享。她选择新的研究角度切入,关注乡村儿童课后照料相关问题,以责任承接、权责落实为研究标的,聚焦“双减”之后留给乡村儿童的课后空间,指出乡村儿童相关制度存在责任托底的短板,需要依靠协同治理来推进相关工作。
遵义医科大学吴燕婷老师则以“枫桥经验”视角下乡村社会治理新路径研究为题展开分享。她从研究背景、现实困境、路径探索以及研究结论出发,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排查预警和多元化机制。“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以党建引领为根本保证、依靠群众为内在灵魂、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她指出乡村治理存在治理主体协同不足、三治融合落地存在短板等问题,提出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健全村组两级的调解组织,着力推动三治融合发展。
宜春学院张翌璇硕士以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法治建构研究为题进行学术分享。研究选取三处地方特色样本展开分析,其中上高县敖山镇洋林村是少数民族聚集以及华侨聚集的地方,当地搭建多元协商机制,推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依托传统祠堂进行现代化改造,形成规范化的民主协商机制。
在各位专家学者发言完毕后,宜春学院政法学院陈淑文副教授、陈红艳副教授分别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评议与交流。 政法学院副院长罗许生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发言。他对各位专家的倾情分享、悉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表示本次研讨会覆盖历史经验、本土实践、数字法治、校地协同、基层自治等多个维度,有效拓宽了乡村振兴与乡村法治社会建设研究,为后续课题研究、实践成果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学术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有效促进了省内外高校学术资源互通、研究成果共享,进一步夯实了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建设基础。今后政法学院将持续聚焦乡村振兴与乡村法治社会建设重点领域,坚持以研促学、以学促用,持续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施。
参会领导专家学者合影 图文一审:贺 冬 图文二审:罗许生 图文三审:袁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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